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知大陸委員會函以,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5月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41041號函辦理,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大陸委員會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