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規劃113學年度商借教師至該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歡迎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教師報名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7月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3495A號函辦理,檢附該函及簡歷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