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9/26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修正「教育部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之督導考評作業要點」第六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9月2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11245號函辦理,檢附「教育部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之督導考評作業要點」第六點附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附表: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成效評核表下載 教育部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之督導考評作業要點第六點附表修正對照表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告:本校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助理員第二次甄選錄取名單下一篇文章轉知-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鼓勵生育政策並基於人倫之常,放寬公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生育、喪葬補助規定,並自113年8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