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3/10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要點」第12點規定,並自114年2月26日生效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3月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0619號函辦理,檢附該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2下載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要點第十二點下載 修正對照表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牙醫全聯會)辦理2025年「孕婦嬰幼兒親善愛心院所」活動案下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9點、第10點,並自114年2月2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