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經教育部於民國113年9月30日修正發布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0月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17844號書函辦理,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及旨揭修正條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