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10/29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2864A號令修正發布 教育部原函-1下載 教育部發布令影本下載 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要點第六點修正規定下載 Post Views: 18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115年3月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訊息下一篇文章轉知修正「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及「問答集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