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1/26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113年1月12日令修正發布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1月2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12324號函辦理,檢附銓敘部原函及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 銓敘部函-3下載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下載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總說明下載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對照表下載 考試院、行政院會銜發布令影本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數位退休證操作說明」下一篇文章「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1條,業經勞動部113年1月4日勞動條4字第1120148876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