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資源中心(一、二)資源管理規則
本中心乃為本校教師及為輔導區教師提供教學資源與支援服務。
一、動態空間規劃:
a.服務台、資料檢索區
b.教材區
c.教具區
d.錄影帶區(含錄音帶﹑磁片﹑幻燈片﹑投影片)
e.教學研討區
f.教學資料區
g.製作教材、教具及媒體區
h.工具櫃、文具櫃
i.耗材區
二、本中心的常規:每學期開學後開放使用。
1.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至下午04:30
週六 上午08:00至上午12:00
2.借還物品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至上午12:00 下午01:00至下午04:00
週六 上午08:00至上午11:30
3.借閱(用)方式:本人當場登記。
4.物品借出﹑歸還手續:
借出物品時請逕行至架上拿取後,填寫物品借用登記卡並交給管理人員刷電腦條碼後,方可借出。歸還時請將物品交給管理人員點收上架。借用時間以二週為限,期滿可續借。
5.器材﹑工具之借用:器材﹑工具如須借出請向管理人員登記,並登記在器材﹑工具登記簿上;歸還時亦同。(器材:詳見器材目錄)
6.教職員工均須在離校前還清借用物品。
7.消耗品之領取:
請向管理人員領取,並將用途登記在領物登記簿上。(消耗品:詳見領物一覽表)
8.尚未編目的教材﹑教具等請勿借用及使用。
9.物品歸還時,如有損壞,請寫原因。經會主管後再視情節處理。
10.動態空間是提供使用者展現才華﹑互相砌磋教材教法相互研討之場所。
11.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應注意事項:
1.影印機的使用請視教學上或製作教材需要酌量作影印作業,如私人文件資料請勿在本中心作影印,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2.向本中心領取製作教材教具等材料,須於每學期末前將製作的成品繳出,以便分類編碼及資源分享。
3. 本中心的設備﹑教材等,均為本校的財物與教師們的智慧財產,請務必善加愛護與運用並養成物歸原處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