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學年度第4次(第3階段)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一、甄選科別及名額:

(一)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1名、

(二)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1名

二、報名時間 115年 1月 14日 (星期三)上午9 時至11 時

三、報名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以下資格之一者:

(一)第1款規定: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第2款規定:具有第1款資格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3款規定:具有第1、2款資格或具有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四、其他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附檔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