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彰特 教學組長 Post last modified:2025/04/08 Post category:教務處 / 教學組 / 最新消息 轉知-「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3點修正 一、相關資料如附件,亦可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修正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黃專員,電話:(02)7736-6737。 1140001747_1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理114年「科博時光:重拾老派約會的浪漫」單身聯誼活動,鼓勵所屬單身同仁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4年3月修訂版、圖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