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5/01/21 Post category:一般公告 / 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月6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1320023941號令發布廢止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1月17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05477號函辦理,檢附旨揭相關附件1份。 函文、廢止理由及行政院發布令影本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關於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之原職改派高一官等任用案,得追溯之生效日及得由新任首長追認派代一案下一篇文章國教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輔導管理相關業務案,歡迎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教師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