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4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38372號函辦理,檢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原函及旨揭附件各1份。
二、如有推薦案件,請於114年9月30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逕寄該校秘書室校友中心(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
段134號)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4年4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38372號函辦理,檢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原函及旨揭附件各1份。
二、如有推薦案件,請於114年9月30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逕寄該校秘書室校友中心(1067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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