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4月2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50065號書函辦理,檢附該函及教育部原函各1份。
二、教育部前於107-108年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編撰旨揭案例手冊共2份,電子檔已置於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站(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600/Default.aspx)之「教師工會及團體協約」項下,請善加利用。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4月2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050065號書函辦理,檢附該函及教育部原函各1份。
二、教育部前於107-108年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編撰旨揭案例手冊共2份,電子檔已置於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站(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600/Default.aspx)之「教師工會及團體協約」項下,請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