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author:chsmrchc028 Post last modified:2024/04/17 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轉知-國教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案,歡迎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教師報名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4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0791號函,檢附該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下載 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下載 國教署原特組原民特教組原住民族教育科商借教師簡歷表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有關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毋須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之限制一案下一篇文章轉知-113青年壯遊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