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師如欲辦理113年8月1日退休生效之申請或應即退休案件(含8月1日退休校長及7月16日屆齡退休之舊制職員),請於本(113)年4月1日(星期一)前檢附相關文件,向人事室申請辦理雙軌(紙本及線上)送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3年3月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6000287號函辦理,檢附旨揭相關附件各1份。 二、旨揭退休案需配合檢...